免费范文 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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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9月1日) 【字体: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 11:07:19
多项选择题
工程师赵某发明了一种制造饼干的方法并获得专利。下列行为中,哪些侵害了工程师赵某的专利权? 
A.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以该方法制造饼干
B.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销售以该方法制造饼干
C.某企业未经允许为了经营出口以该方法制造饼干
D.某研究所为了试验使用该方法制造少量饼干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 
《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考试大司法站收集整理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人据《专利法》第11条认为:C是“经营出口”不在法律对专利侵权的界定范围之内,故C并未构成侵权。但我认为11条的表述应当这样来理解:“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这是法条的主干,即只要不在另有规定的范围之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否则即为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为展开的列举阐述,列举是不可能全尽所有可能的,所以在列举中没有提到的行为,也未必就不能构成侵权了。而第63条是《专利法》的另有规定,其中并没有讲“为了出口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法律不认为是侵权,所以,个人认为C当选。
文章录入:路风    责任编辑: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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