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范文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 网站首页 | 实用文档 | 个人简历 | 论文中心 | 演讲稿 | 自考成考 | 社会学 | 法律常识 | 职场技巧 | 公务员考试 | 法律文书 |
最新推荐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家庭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践行八荣八耻促进妇女儿
换届选举妇女主任竞选演
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
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您现在的位置: 小草范文网 >> 法律常识 >> 基本常识 >> 文章正文
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字体: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9 11:03:49

    对于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律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五十条有下列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的;(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者对妇女提高录用条件的;(三)在分配住房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四)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五)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六)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文章录入:可颖    责任编辑:可颖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