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范文 涉外婚姻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 网站首页 | 实用文档 | 个人简历 | 论文中心 | 演讲稿 | 自考成考 | 社会学 | 法律常识 | 职场技巧 | 公务员考试 | 法律文书 |
最新推荐
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诉讼保全申请书
您现在的位置: 小草范文网 >> 法律常识 >> 婚姻继承 >> 文章正文
涉外婚姻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字体: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4 9:02:03

    涉外婚姻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外婚姻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文章录入:路风    责任编辑:路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